曹操的悔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12-04 11:43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曹操临终前颁布了《遗令》。其中有云:“吾在军中,持法是也。至于小忿怒,大过失,不当效也。”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曹操的这句临终遗言,当属其真实心境的袒露。苏东坡对曹操《遗令》有八字评价:“平生奸伪,死见其性。”此“性”,当是真性情。作为一代枭雄,曹操能在临终之际剖析自己、作自我批评,是需要有很大勇气的。较之于只讲“过五关”、不言“走麦城”,曹操敢作敢为、对自己一分为二,确乎难能可贵。曹操未明说其有哪些“小忿怒,大过失”,愚以为,其杀华佗怕属一“大过失”。 《三国志·魏书·方技传第二十九》载:华佗医技卓绝,“太祖闻而召佗,佗常在左右。太祖苦头风,每发,心乱目眩,佗针鬲(针刺横膈膜),随手而差(病愈)”。华佗本是读书人,靠行医养活自己。其时行医属“方技”,被视为贱业,华佗时常“自悔”。所以,当曹操病重时,让华佗专为自己治病,华佗很不情愿。“佗曰:‘此近难济,恒事攻治,可延岁月。’”即此病一时难治好,得长期治,能延缓寿命。华佗因离家太久,说要治好此病,得回家去拿医书。他到家后,便以妻子有病为由,不归。 于是,曹操先是“累书呼”,“又敕郡县发遣”,多次催他回来。华佗自恃有才能,不愿受一人所驱使。所以曹操“使人往检,若妻信(果真)病,赐小豆四十斛,宽假限日。若其虚诈,便收送(拘押)之”。当部下回报华佗不识抬举时,曹操怒火中烧,怕远非“小忿怒”了。 华佗被问罪时,荀彧曾向曹操求情:“佗术实工,人命所县,宜含宥之。”意谓华佗医术高明,能解救人命,应宽容他。此言可谓中肯剀切。然而,“太祖曰:‘不忧,天下当无此鼠辈耶?’”“佗临死,出一卷书与狱吏,曰:‘此可以活人。’吏畏法不受,佗亦不强,索火烧之。”华佗临终前,想把自己的医书留存于世,亦可见其仁爱济世之心。 华佗死后,曹操的病仍没好,说“佗能愈此。小人养吾病,欲以自重,然吾不杀此子,亦终当不为我断此根原耳。”即谓华佗能治好此病,他是有意不给我治,想以此来抬高自己,我不杀他,他也不会给我断掉这个病根。直到曹操在其爱子仓舒(曹冲)病危时,才叹息道:“吾悔杀华佗,令此儿强死也。”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喜怒哀乐,人皆有之。人在发怒时,会失去理智、意气用事,会忘掉长远或整体利益。所以,控制情绪,对于身居要职、肩负重任者来说,至关紧要。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曹操要杀华佗,即便有荀彧为之求情,仍一意孤行,可见其怒火不可遏制。然而事后冷静时,却悔之晚矣。曹操在爱子病危时说“吾悔杀华佗”,临终时又告诫后人“小忿怒,大过失,不当效也”,皆是良心发现的由衷之言。 末了试想,如果曹操能听从荀彧求情,不杀华佗,不仅其爱子会存活,华佗亦会为更多的患者解除病痛;他那部医书若能传之后世,亦会成为中华医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造福社会大众。 只是,人生没有如果,历史不会重来。(吴鸣) 【编辑: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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