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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15年工作要点
来源:www.63365.com 发布时间:2015-04-29 10:29

  2015年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积极发挥谋划部署、综合协调、督促督办、监督检查、调研指导、执纪问责等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政风监督各项工作,以优良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一、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一)突出工作重点。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通过经常抓、长期抓、用力抓、认真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要善于发现问题。注重及时研究和发现“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二要认真解决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检查的重点,从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以点带面促进风气好转。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配备使用车辆、修建楼堂馆所、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参赌涉赌等问题;还要下大力气解决“为官不为”问题。三要盯住重要节点。继续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高密度明察暗访,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厉行节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工商、税务等部门到各商场、大型超市、酒店检查各单位购物买卡、接待消费开具发票情况。四要巩固深化成果。督促区县(市)和市直单位结合实际,确定一批作风建设重点整治项目。还要深入推进基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积极注重推进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纠正“四风”工作,不留盲区。

  (二)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网络监督平台,注重引导和方便网民群众反映问题。加大对典型问题的自办、交办、督办力度,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及时公布查处情况和结论。建立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监督员的桥梁作用;注重地区和部门联动,组织部分区县(市)、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交叉暗访督查。必要时,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监督。督促完善“三公”经费管理、财政预决算等制度,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部分市直单位、区县(市)重点单位的六项费用开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持从严执纪,加大对作风问题的惩戒问责力度,对市纪委交办给各地各部门的作风类案件适时开展质量抽查,对敷衍塞责、拖着不办、查处不到位的进行约谈,确保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到位。

  (三)注重通报曝光。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公布查处情况和结论,对负面信息予以澄清。一是开展集中通报。收集汇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通过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二是开展专题通报。拟分别就“四风”隐性问题、大办婚丧喜庆及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点问题作专门通报。三是注重发挥作风建设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作风建设的正确导向。四是完善督办机制,定期报告案件办理情况,月报数据,年底对查处曝光“四风”问题的情况进行通报。

  (四)完善长效机制。完善全市作风建设工作考评指标,提高作风建设考核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推动责任上肩。每月分析一次全市作风建设状况,对存在问题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及时提醒、约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督办解决;每季度通报一次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市作风建设讲评。总结推介长沙作风建设工作成效、做法。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一)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对市委“两个责任”意见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落实“两个责任”领导约谈工作,综合协调分片联系纪检监察室对各级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扛起管党治党职责,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同时抓好国有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实。

  (二)加大问责力度。依据市委关于“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和“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三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督促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办一批问责案件。坚持和完善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制度,适时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努力营造积极履责、严于问责的氛围。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在责任追究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完善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成为新常态。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

  (一)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大力整治“七个有之”等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

  (二)加强督促指导。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适时在党内通报。重点关注、督促处置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市精神言论的问题。对领导批办和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加大督促督办力度。重点抓好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的落实。

  四、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履职

  (一)督促市直部门认真履职。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推动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着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民生领域政府资金监管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对履职不力的,及时进行督促纠正;对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进行严肃问责。组织住建、发改、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对2013-2014年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在全市项目建设、拆迁、拆违等工作中不作为、缓作为的行为进行问责。

  (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维护群众利益。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损人利己、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贪”等基层腐败问题。通过直接查办、约谈交办、发函督办等方面,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旧村改造的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督的公共服务窗口危害社会,收受贿赂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突出问题。督促基层党委和纪委严格落实责任,发现基层党委和纪委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包庇纵容的严肃问责。

  (三)加强重大典型事故督办。建立健全全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督办协调机制,严格执行省监察厅出台的有关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协调查处事故中的失职渎职和瞒报、谎报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五、协调推进党风政风监督其他工作

  (一)统筹做好其他工作。强化廉政账户管理。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系统。做好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征求市纪委意见、民主生活会监督指导等工作;完善党风政风信息报送和问题线索移交、查办与督促机制。加强对党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开展好县处级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公开述责述廉评议工作,逐步总结经验,形成工作特色和品牌。探索推进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举措。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加强考核成果运用。

  (二)加强系统业务指导。深入推进基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对区县(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派驻机构的党风政风监督业务管理及工作指导,督促其按照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立足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强化自身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抓严抓实自身作风建设,激发全室同志干事创业激情。按照委局机关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文明标兵示范单位等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分期分批安排干部参加全国、全省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和实践锻炼等多途径,不断提升干部的责任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编辑: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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