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富”与“逃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8-01-02 15:49
纵观史书,凡青史流芳、为人称颂者,无不是头脑清醒,循理依法,逢利必思害,遇福必虑祸。 《国语》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楚国的斗子文有很多的政绩,楚成王时常要给他一些赏赐。一到这时候,他就逃走,等成王不赏赐他了再回来。有人对他说:“人生谁不求富,你何必逃避呢?”斗子文说:“从政是为了庇护老百姓,老百姓的财物空了,而我却得到了富贵,这是用百姓的怨恨来自封,那不是找死吗!我是在逃死,不是逃富。” 好一个“不是逃富是逃死”!这是多么有自律、明大义啊!古人所说,自知者明,自胜者强,大概指的就是这类人。 实际生活中,有的人认为,收礼与坐牢很远,贪腐与死亡更远。殊不知,不懂得“逃富”,不知自律,收受贿赂,等到党纪国法找上门来,再想收手已经晚了。可以说,不懂得“逃富”的深意,贪欲膨胀,大量敛财,无异于自寻死路。 柳宗元笔下有一动物,名曰“蝜蝂”,对“财物”来者不拒,越背越多,身累而死。现实中的“蝜蝂者”何其多也。其结果,正印证这样一句话:“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记载:一次,胡太后恩赐朝廷百官绢帛,让每个人按照自己的力气往回拿,不限数量。百官个个倾尽全力,抱着绢帛回家。章武王元融和尚书令李崇拿得太多,以至于途中跌倒,扭伤了脚踝。太后便不给赏赐,让他们空手回家,一时沦为笑谈。而侍中崔光只拿了两匹布,太后问他:“你为什么拿得这么少?”崔光回答说:“我只有两只手,所以只能拿两匹,这已经够多了。” 可能很多人会认为,面对别人送上门的钱财,不拿白不拿,拿了可能就发财了。殊不知,天上掉馅饼之时,也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也许,收受贿赂多了,可能会财物盈门,但距离发财之日近了,距离身陷囹圄也就近了。况且,收受不义之财,即使鼓了腰包,甚至金钱满屋,但超出了自己的收入水平,只能藏着却不敢花,甚至还得装穷以避免被别人发现。这是何苦呢? 明代的严嵩,但求富贵,大肆敛财。其垮台之后,有人把他生平搜刮所得的稀世珍宝列出清单,名曰《天水冰山录》,洋洋大观,真是令人大开眼界。不知“逃富”者,大抵就像严嵩那样,发财一时,遗臭万年。 历史证明,为官之清,首要的是“清醒”。面对商贩送来的五百两白金,高汉筠说“吾有正俸,此何用焉”;面对他人献出的能照二百里的宝镜,吕蒙正讲“吾面不过碟子大,安用照二百里”;面对家人建议大建宰相宅,李义琰道“岂可尚营美宇,以速祸咎”;面对有人献的紫团参,生病的王安石言“平生无紫团参,亦活到今日”。 这些人是何等的清醒!他们能保持一辈子清廉、留下恒久的口碑,也就不为怪了。 自觉“逃富”,保持廉洁,乃为官应有的操守。这与我们党提倡的“当官发财,当走两道”,具有一致性。 古之为政提倡三种境界,即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尚名节而不苟取,见理明而不妄取。我们党要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不想腐”,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党员干部非有此三种境界尤其具有“理明”之境不可。 一定意义上讲,古人的“理明”,就对应今之党员干部的信仰、信念、理想、宗旨、党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高标准”。党员干部一辈子守住底线,追求“高标准”,就能成为“逃富”之人,成为群众赞誉的人民公仆。(桑林峰) 【编辑:罗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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