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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湖南首个监委是这样“立”起来的——监委诞生之“洪江启示”
来源:湖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12-15 10:7

  机构组建、人员转隶、挂牌运行……短短20天时间,洪江市监察委员会就呱呱落地,成为我省第一个成立的监察委员会。洪江市监委是怎样“立”起来的,能给我们以何种有益启示?

  “洪江启示”之一:精准对标不跑偏

  只有精准对标,才能确保改革试点不跑偏。

  在省市党委、纪委精心指导下,洪江市精准对标中央要求,提前谋划,尽早行动,下好先手棋。洪江市按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早在今年2月8日召开的市纪委全会上,就将监察体制改革纳入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10月,中央发出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令后,湖南省委迅速安排部署。紧接着,怀化市于11月21日召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次日,洪江市即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小组。

  精准对标就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改革的“一号工程”来抓。作为“施工队长”,市委书记向守清6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听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改革试点精准对标不跑偏、不走样。

  要做到精准对标,就要善于学习他人经验。这也是洪江市改革试点工作没走弯路的重要原因。自去年北京、浙江、山西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该市密切关注改革试点工作动向。洪江市在市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立之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晓华曾带队赴浙江省遂昌县、嘉善县和山西省晋中市学习,带回了建章立制“四个一”工作制度和“1+4工作法”等经验。

  “洪江启示”之二:精确制图不走样

  只有精确“制图”,才能确保改革试点不走样。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改革试点工作要紧密结合湖南实际。洪江市结合本地实际,于11月30日印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精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单”,为“挂图施工”提供了依据。该实施细则明确,从今年11月到明年6月,按“组织部署、机构组建准备、产生市监察委员会、实践完善、总结评估”五个步骤逐步实施。

  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精确制图”,洪江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11月30日,该市出台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单位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市委对全市改革试点工作负总责,市纪委负专责,牵头抓总做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同时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职责分工。特别注重过渡期的衔接协同配合,由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指导司法机关做好与市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由市人民检察院统筹做好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移交。由此,洪江市构建了全市改革试点“一张图”整体规划、“一盘棋”统筹调度、“一条心”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强大合力。

  “洪江启示”之三: 精细施工不降质

  只有精细施工,才能在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蹄疾步稳。

  精确“制图”的落实落地,关键在于紧扣时间节点,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为确保“施工质量”,洪江市牢牢把握“精细”二字。既抓“作业面”的整体调度,又画好“标准线”,注重把控“时间点”,倒排工期,争分夺秒、昼夜兼程地推进,把每个节点落小落细落实。从11月22日试点工作小组成立,到12月11日正式挂牌运行,把工期排到了包括休息日在内的每一天。

  “精细施工”的“细”,还体现在深入细致做好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洪江市突出抓好转隶人员融合这个核心。从11月22日到28日,集中对涉改人员全面摸底,组织对转隶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家访和审档,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严格坚持原来的员额制检察官待遇不变的原则,让转隶人员吃了“定心丸”。12名转隶人员中,有2人任监委委员,2人任纪检监察室负责人,2人任有关科室副主任,余下的6人均与原纪委人员相混合搭配,强化了“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思想意识,为后期深度融合打下了基础。

  该市严格坚持“先转隶、人划转、再挂牌”和“机构、职数、编制”三不增加原则,市监委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后,共设有内设机构15个,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加到6个。

  挂牌即开局。挂牌当天就召开市纪委监委干部第一次培训暨动员大会,就当前工作进行部署。第二天,又紧接着召开市纪委监委班子第一次会议,各相关办案人员立即奔赴一线,各项工作紧锣密鼓展开,确保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湖南日报 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向富利 万检新 向云清

【编辑:罗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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